在中华民俗中,有一些日子不能探望病人。
这些不宜探病的日子,又称为“替人亡”日、“替人病”日。
《玉匣记》,亦称之为《玉匣记通书》,在该书的“民俗吉凶日”篇中记载:“壬寅壬午连庚午,甲寅乙卯己卯妨,神仙留下此六日,探人疾病替人亡。”
意思是,在壬寅、壬午、庚午、甲寅、乙卯、己卯六日,不能探病。特别是不能在这几天的下午和晚上探望病人。违者,轻则替人生病,重则替人死亡(医生例外,不受此限)。
具体到2017年,共有 30多天不能探望病人,当然,如果确实需要上医院时,也只能看望病人,不能探问病情。
2017年(以下均为公历):
1月:15号,27号,28号。
2月:12号,21号,24号。
3月:16号,28号,29号。
4月:13号,22号,25号。
5月:15号,27号,28号。
6月:12号,21号,24号。
7月:14号,26号,27号。
8月:11号,20号,23号。
9月:12号,24号,25号。
10月:10号,19号,22号。
11月:11号,23号,24号。
12月:9号,18号,21号。
2018年(以下均为公历):
1月:10号,22号,23号。
2月:7号,16号,19号。
“替人亡”日流传民间几千年,国内很多地区都有此禁忌。这种说法目前并无科学道理解释。个人以为,不能全信,也不可不信。所谓“生死有命”,仅因探视日而决定寿限,岂非荒谬?